“国民军法案”引发争议 恐将恢复武装部队局双重职能

【雅加达讯】   政府和国会近期在呀极大一家酒店讨论2004年第34号关于印尼
国民军法律修正案的法律草案。此次讨论遭到尖锐的批评,因为被认为不透
明,缺乏公众参与。

由20民间社会团体组成的安全部门改革民间社会联盟表示,对国民军法案的
讨论有可能恢复印尼武装部队改革局的双重职能。

致力于监测和调查印尼侵犯人权行为的非政府组织Imparsial主任阿尔迪
(Ardi Manto Adiputra) 评估称,“扩大印尼国民军现役士兵在文职岗位上的
部署可能会削弱军队专业性,并威胁文职人员的至上地位。”
印尼国民军法案中争议点之一是对第47条的修改。该条款规定,士兵只有在
退出现役后才能担任文职职务。然而,在最新的国民军法律草案中,这一规
定被修改,允许现役军人在各部委和国家机构担任职务,包括负责国家政治
和安全、国家防御、总统军事秘书、国家情报、国家密码、国家复原力研究
所、国防委员会、国家搜救局、国家麻醉品局和最高法院的办公室。

该法律条款还规定,“根据总统的指令,现役士兵可以担任其他需要现役士兵
人力和专业知识的部委/机构的职位。”

在此背景下,阿尔迪警告说,这项政策为军方再次参与战略性民事职位开辟
了空间,让人想起新秩序时期的陆军情报局双重职能时代。

此外,国民军法案草案第53条规定,军官退休年龄从之前的58岁修改为60
岁。事实上,对于某些职能岗位,退休年龄可以延长至65岁。四星高级军官
的服役期限还可以根据总统令延长两次。

据国会第一委员会委员哈桑努丁介绍,国民军士兵的驻扎范围已从此前《国
民军法》规定的10个部委扩大至15个部委/机构。拟建的新机构之一是国家
边境管理局,该机构将允许驻扎国民军现役士兵。

“至于将印尼国民军士兵安置在其他地方,除上述16个驻地外,他们仍必须
辞职。这是最终决定,”哈桑努丁说。

民间社会联盟认为,这一政策违反了军事专业主义原则,并有可能造成双重
忠诚。阿尔迪强调说:“军队不应该介入政治或政府事务,因为他们的主要任
务是保卫国家。”

据大赦国际印尼于3月13日在一份声明中指出,国民军法案被认为是恢复印
尼武装部队新秩序时期曾经有效的双重职能的努力。大赦国际表示,《印尼
国民军法案》的修改不仅允许现役国民军士兵在各部委和国家机构担任职务
,还为军队参与执法和战争以外的军事行动开辟了空间。

大赦国际说:“增加总检察长办公室和海洋与渔业部的公务员职位显然是印尼
国民军双重职能的一种表现形式。军队职责应该集中在国防上,而不是参与
法律程序或管理渔业部门。”

大赦国际还强调了印尼国民军法案中规定的军事刑事检察长作用。大赦国际
表示,设立这一职位只会加强军队中的有罪不罚现象,因为它允许现役军官
留在民事法律机构中而不会受到任何后果。

此外,印尼国民军参与缉毒的情况也备受关注。大赦国际认为,军方介入毒
品问题将使处理这一问题的思路从执法领域转向军事行动领域。该组织说:“
如果我们要修改《印尼国民军法》,那么《印尼国民军法》第47条第(2)
款规定的10个文职职位应该减少,而不是增加。”

该法案有望在3月20日议会休会期之前通过。该法规一旦通过,将可能重新
赋予军队在政治和政府领域的作用,这也是新秩序时期印尼武装部队双重职
能的主要特征之一。
(美都新闻H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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