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加达讯)印度尼西亚国会(DPR RI)第二委员会委员穆罕默德·科津表示,地方政府无权直
接向国际组织请求援助,因外交事务属中央政府专属职权。
此番表态系针对亚齐省政府此前向联合国(UN)请求援助以应对灾情一事作出。科津认为,亚齐
省政府此举并不恰当。
“地方政府无权处理对外关系。外交事务完全由中央政府负责。”科津于12月16日(星期二)在雅
加达发布的书面声明中强调。
他援引2014年第23号《地方政府法》第10条第1款指出:“外交政策属中央政府专属职权”,并强
调该条款具有强制性,不得擅自变更。
不过,科津亦说明,地方政府仍可在一定条件下与外国实体开展交往——但其前提须为:此类交
往属于地方政府与国外机构或地方政府之间的合作,且须事先获得中央政府授权或批准,具体依
据为2018年第28号《政府条例》第25条关于“区域合作”的相关规定。
就灾害国际援助而言,他表示,地方政府虽可接受来自国外的援助,但必须通过中央政府与国家
灾害管理局(BNPB)共同商定的正式程序进行。
“地方政府的角色仅限于向中央政府提出援助申请;而是否接受及协调国际援助的决策权,依法归
属于中央政府,具体由BNPB行使。”他补充道,并援引2008年第28号《政府条例》第4条——该
条款明确规定,在灾害管理中,国际机构及非政府组织的参与须由BNPB统筹协调。
科津表示理解亚齐省政府迫切寻求国际机构支援的初衷;但他重申,此举仍违反多项现行法规
。
“我们理解亚齐省政府当前所面临的严峻形势,包括当地出现的‘升起白旗’呼吁救援等现象。但此
类求助信号应由中央政府统一对外传达,以便更迅速、高效地统筹苏门答腊及亚齐地区的救灾行
动。”他强调。(w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