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加达,NNC – 非法金融科技点对点贷款公司(Fintech Peer To Peer Lending–P2P)的兴起要求客户更加小心。但政府必须思考如何提供更强有力的法律依据,包括对损害公司客户利益者采取的坚决行动。
最近许多非法金融科技公司损害其客户利益的事件层出不穷。金融服务管理局(OJK)在过去几个月已经禁止超过800家金融科技公司的运营活动,但非法运营的新服务仍不断被发现。OJK、负责调查各种公众投诉的官员或机构(Ombudsman)和印尼保护消费者基金会(YLKI)等各机构都接受到客户的投诉。
OJK委员会主席Wimboh Santoso说,他们与印尼金融科技基金协会(AFPI)一起制定并实施了基于市场行为、首重客户利益保护功能的监测标准。
他在上周表示:“我们要求民众只通过在金融服务管理局注册和获得许可证的金融科技点对点的贷款公司进行交易。已经成为非法金融科技公司受害者的人要立即向警方呈报。投资预警工作组已要求通信和信息部关闭非法金融科技公司平台。
截至2月底,Wimboh披露99家拥有OJK许可证的金融科技公司的贷款共25.9兆盾,未偿贷款为5.7兆盾。贷方账户有26万7496个,借方账户有516万零120个。他说:“我国也有支持金融科技发展的雄厚资本,即达到4500万的中产阶级人口和达到1.5亿人的互联网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