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总统条例签署后 丰田进行了准备

(ANTARA, 棉兰讯) – 佐科维总统签署了关於低碳车的总统条例以后,丰田加强和利益相关者发展电动车。

丰田阿斯特拉摩托公司(TAM) 市市总经理助理Andri Widiyanto於8月10日在棉兰向记者说,这是作为丰田作为在印尼的持有商标代理必须进行的续后策略,使社会认识丰田电动车技术或电动车,作为混合动力并插入混合动力使用两种推动器,即汽油和电动,除了全电(电动车) 和燃料电池。

他说,除此之外,丰田阿斯特拉摩托公司必须与利益相关者共同讨论有关讨论混合动力车的销售。与丰田摩托公司(TNC)和丰田摩托正太公司(TMAP) 讨论关於电动车和进入印尼是哪一类模式。

他说,除此之外,重要的是决定在印尼销售的混合动力汽车或混合动力车的价格,使消费者能够接受。他说,价格问题重要,因为每个阶层有不同的能力,接受比传统汽车更贵的混合动力车。

他举例说,Toyota Camry市场区段,比起丰田CHR区段能够接受传统Camry和混合动力车之间更高的价格差别。

他说,肯定的是,我们将更仔细研究,使低碳汽车在印尼生产前能够被社会接受。

自2009年到今年7月份,丰田阿斯特拉摩托公司已经销售2千台泥合动力车,比如Prius, Alphard, Camry和 CHR。
另一方面该公司执行总经理Fransiscus Soerjopranoto感谢佐科维总统於8月5日已经签署了关於发展电动车的总统条例。他说,我们承诺在发展电动车与政府合作。他说,为此,社会对电动车的理解需要提高,使社会准备安全的运作环保车。(bh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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