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又发生了一起中国大陆游客撕毁连侬墙事件。
据《自由时报》报道,胡姓中国大陆商务旅客27日撕毁了在台中市台湾大道的一处“连侬墙”(民主墙)。
台湾台中地方检察署依毁损罪谕知给予缓起诉,要求该名大陆男子向公益机关捐款三万元(新台币,下同,1337.41新币)并接受法治教育一场次。一年内如果再犯有期徒刑之罪,会被撤销缓起诉,改为正式起诉。
检察官黄嘉生要求该名男子在侦查期间,每天到地检署报到,直到缴款及接受法治教育完成,再解除其出境限制。
台中地检署检察官黄嘉生介绍,来自湖北省的这名男子,供称是来台商务旅游,27日接近中午时分,看不惯连侬墙上标语,动手撕掉墙上海报,经告知这在台湾是违法的行为,破怀他人私有财产行为,他也表示悔悟,当场谕知给予缓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