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大学生会向邓炳强发律师信

批警方无理进入校园拘捕学生

香港大学学生会今天向警务处处长邓炳强发律师信,批评警方多次在没法庭颁发搜查令下进入校园,无合理法律基础下拘捕学生,更在没人挑衅的情况下,于校园内发射催泪弹及橡胶子弹,严重破坏校园安宁、威胁师生人身及财产安全。

根据《明报》报道,港大学生会指出,自去年10月初,警方先后5次进入及逗留在港大范围,以胡椒喷雾及警棍攻击学生及校园传媒,更在没展示警员编号及没向在场学生提供合理的法律基础下拘捕学生。

学生会表示,正式就警方于去年10月4日﹑11月11日﹑11月12日﹑11月13日及11月16日的行动向警务处处长发律师信,要求警方除满足《警队条例》第50章第4节外,停止一切没搜查令下进入校园的执法行动及停止一切有可能危害师生安全的不合理武力。

学生会也表示,如有任何警务人员作出上述违法行为,不排除展开法律行动。

香港警方暂未就此事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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