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愿同印尼 就主张重叠海域进行探讨

(雅加达讯)中国政府周六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印度尼西亚共和国关于推进
全面战略伙伴关系和中印尼命运共同体建设的联合声明》中提到,双方将共同
致力打造更多海上合作亮点,包括在两国主张重叠海域开展共同开发合作,一
致同意设立政府间联合指导委员会,探讨和推进有关合作。

11月12日,中国外交部发言人林剑在记者会上就需要探讨的两国主张重叠海域
表示,中方一贯倡导“搁置争议,共同开发”,始终致力于同周边海上邻国一道,
通过海上共同开发更好地管控争议,推进合作,维护稳定,实现共赢。中方愿
同印尼方共同努力,落实好两国领导人达成的重要共识,使有关合作成果早日
惠及两国和两国人民。同时,中方愿同周边其他海上邻国积极探讨开展包括共
同开发在内的海上合作。

林剑指出,中国和印尼签署的海上共同开发合作文件,主要是明确了双方在两
国主张重叠海域开展共同开发合作的政治共识和合作方向,双方将进一步探讨
合作内容和方式等具体问题。 与此同时,有记者提问,中国和印尼在上周末发
表联合声明称,双方就在两国主张重叠海域开展共同开发合作达成重要共识。
印尼外交部今天表示,尽管同中国达成了共同开发协议,但印尼不承认中国在
南海“九段线”的主权主张。中国是否认为这一“重要共识”代表印尼承认中国对印
尼部分专属经济区的主权主张?

林剑对此介绍,中国在南海的主权和相关权利是在长期的历史过程中形成的,

具有充分的历史和法理依据,符合国际法和国际实践。早在1948年,中国政府
就正式公布了南海断续线,重申在南海的主权和相关权利。

林剑表示,中方高度重视同印尼签署有关海上共同开发合作文件,愿同印尼方
一道努力,落实好两国领导人达成的重要共识,使有关合作成果早日惠及两国
和两国人民。

海洋事务和渔业部长萨克迪与中国农业农村部部长韩俊签署了海上合作的技术
合作指南,这是双方于去年9月初签署的《实施安排》一部分。

技术合作指南包含合作要点,以确保渔业工人的福利得到满足,并通过增加渔
业产品的下游部门来改善渔区周围印度尼西亚人民的福利。

合作指南涵盖印尼-中国合作安排的12个部分,包括合资企业、船舶和捕捞配额
。同时,根据印尼法律规定,合作范围包括捕捞渔业和水产品加工领域。指南
还包括与陆地渔业设施(包括渔港)开发、技能交流、培训和与渔业部门相关
数据有关的协议。

部长萨克迪表示,技术合作指南是一项建设粮食安全的战略协议,可以成为增
加国家收入以造福社区,特别是渔民的机会。
(美都新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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