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电核三厂一度起火冒浓烟  机组安全无辐射外泄

(屏东讯)台湾屏东县恒春镇第三核能发电站(简称核三厂)周四上午发生空压机厂
房南侧冷却水塔火警事件,火势随即于10分钟左右扑灭,现场状况已受到控制,核能
安全委员会(核安会)及核能安全委员会表示不会影响机组安全,辐射亦无外泄疑虑

综合中央社及其他台媒报导,核安会说,核三厂冷却水塔起火事件发生后,驻厂人员
于接获讯息后已立即到现场了解,确认此次事件并未影响到机组安全运作,厂区辐射
状况亦无异常变化,请民众放心。
核安会已要求台电查明此次火灾发生原因,并采取防范改善措施,核安会将密切追踪
台湾电力公司后续处理情形。
废弃厂房2座冷却水塔起火 火势已灭
据报,核三厂周四上午11时许冒黑烟,大批消防人车赶往救援。屏东县政府消防局说
,现场为废弃空压机厂房后方2座冷却水塔起火,火势已扑灭,无安全疑虑。
台电表示,上午11时23分接获通报,核三厂空压机厂房南侧发生冷却水塔(地面直立
,直径3公尺、高度3公尺,塑胶材质)火警事件,不影响发电及炉心安全。厂内消防
队迅速展开灭火行动,并于11时35分扑灭火势,现场状况已受到控制。
台电指出,空压机厂房距离2号机约50公尺,不会影响机组安全,辐射亦无外泄疑虑

台电核三厂目前剩下2号机仍在运转,预计今年5月17日停机,进入除役阶段,并规划
转型设置面积55公顷太阳能光电厂。
未通知疏散…惹怒恒春镇代主席 开车欲撞大门
《联合报》报导,虽然火势很快扑灭,但核三厂并未在第一时间通报屏东县政府,已
违反《屏东县特定场所各类事件通报机制自治条例》规定,可处管理权人4万元新台币
(约5386令吉)以上,10万元新台币(约1万3465令吉)以下罚锾,县府拟采最高额
度10万元新台币裁罚,以告诫核三厂未来应谨慎以对。
另外,恒春镇代会主席赵记明不满核三厂出了大事,却未通知镇民疏散,非常气愤,
到厂前质问,甚至开车冲撞大门,警卫连忙拔枪,表示“我全程录音录影,你已经违法
了,麻烦请你下车。”场面一度紧张,之后赵记明才下车。

赵记明表示,核三厂火警却完全没有通知县府、镇公所、镇代会等相关单位,非常夸
张。他就住在旁边的南湾,核三厂却没通知里民要疏散,他也是看面子书才知道。这
次起火点就在炉心旁边,核三厂不顾百姓危险,真的很糟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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