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加达)——印尼国会主席普安·马哈拉尼(Puan Maharani)就印尼总检察院与电信运
营商签署关于数据整合的谅解备忘录一事发出提醒,强调必须保障公民个人数据保护权利
。该合作涉及执法过程中的信息监控等数据共享。
普安强调,在总检察院与电信运营商合作的同时,需在执法需求与公民宪法权利保护之间
保持界限。
“执法固然重要,但总检察院必须重视个人数据保护权,因为隐私权是宪法赋予的权利。”
普安6月27日(周五)在雅加达发表的声明中表示。
国会主席还强调,在民主社会中,维护公众对法律机构和国家的信任至关重要。她认为,
只有当民众确信国家在法律框架内行事时,公众信任才能建立。
“强有力的执法必须与对公民权利的尊重并行。”她说。
普安明确表示,印尼国会将监督所有技术整合应用于执法的过程,确保其符合宪法伦理和
民主原则。
“国家与行业参与者的合作不仅要从技术有效性评估,还需考量问责制、透明度及公民权
利保护的视角。”她指出。
普安进一步表示:“技术进步应是民主的朋友,而不应沦为监控工具。”
此前,6月24日(周二),印尼总检察院情报事务副总检察长与多家电信公司签署合作协
议,涉及执法过程中的数据交换与利用,包括信息监控设备的安装与操作。
总检察院情报部负责人雷达·曼托瓦尼, 与四家电信服务提供商签署了谅解备忘录,包括印
尼电信公司、印尼移动电信、印多沙特公司及XL Axiata公司。
总检察院情报部表示,被列为A1级的数据信息具有多重用途,包括实践层面(如追捕通
缉犯或搜查名单、支持执法的数据收集)及全局层面(用于特定主题的整体分析)。
该合作依据2021年第11号法律(修订2004年第16号《检察院法》)实施。(R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