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加达) ——印度尼西亚财政部表示,对电子商贸商户征收所得税(PPh 22)并
非新政策。
财政部经济与财政战略总司长(DJSEF)Febrio Kacaribu 周日(雅加达时间)表示,此类征税此前
已在多个平台实施,如谷歌、Netflix等。通过这项政策,财政部希望加强与电商平台的合作,由
平台代扣代缴税款。
“所以这不是新税,而是现有的税收规定。”他说道。
Febrio 表示,在该政策下,年收入低于5亿印尼盾的电商商户无需缴税。
此外,他指出,这项政策是财政部改善税收管理、提高纳税遵从度的举措之一。
“当然,这项改革将成为每年税收目标的一部分。”他补充道。
此前,印尼税务局(DJP)就计划对电子商贸商户征收所得税(PPh 22)一事作出说明。
税务局宣传、服务与公共关系处处长 Rosmauli 周四(雅加达时间)在声明中解释,计划指定电商
平台作为“电子贸易系统”(PMSE)商户交易的PPh 22代扣代缴方,本质上是一种征收方式的调
整。
此前,在线商户需自行申报缴纳所得税,而新机制改为由指定电商平台代扣代缴。
“该政策并未改变所得税的基本原则,反而通过更简易、与销售平台集成的代扣代缴系统,为商户
履行纳税义务提供了便利。”Rosmauli 表示。 (R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