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外汇局: “取消境外个人境内限购房令”为误读
(北京综合讯)中国国家外汇管理局出台的新规,令网民误以为境外个人在中国境内限购
房令已经取消。当局回应强调,相关购房政策并未改变。
中国国家外汇管理局9月中旬发布《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深化跨境投融资外汇管理改革有
关事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其中涉及房地产的政策包括便利境外个人境内购
房结汇支付,以及缩减资本项目外汇收入及结汇所得人民币在境内支付使用的负面清单。
中国官媒《经济日报》报道,《通知》出台后,不少网民误以为境外个人境内购房政策发
生重大改变,甚至以为境外个人境内限购房令已经取消。
这篇星期天(10月5日)刊登的报道引述国家外汇管理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李斌说法称
,相关政策调整仅针对银行办理资金结汇支付时的审核程序进行优化,并未改变现行境外
个人境内购房政策。
李斌解释,此前境外个人境内购房办理资金结汇支付,须提供房地产主管部门出具的购房
备案证明文件,而房企或卖方通常要求先收到首付款才办理网签。
为解决上述问题,当局针对港澳居民在粤港澳大湾区大陆城市购房试点实施“先结后补”措
施。购房者可先凭购房合同先办理结汇支付,再补交备案证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