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商务部: 对原产美国和日本的进口氢碘酸征收反倾销税
【凤凰网讯】 2018年10月15日,中国商务部发布2018年第80号公告,公布对原产于美国和日本的进口氢碘酸反倾销调查的最终裁定,裁定原产于美国和日本的进口氢碘酸存在倾销,中国产业受到了实质损害,且倾销与实质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决定自2018年10月16日起,对上述产品征收反倾销税,税率为41.1%-123.4%,征收期限为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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