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财政部向谷歌等外企业实体 发行新条例

美都新闻网 4 月 5 日电 : 印尼财政部向谷歌、脸书等外国商业实体发布2019年第35条有关永续经营的企业。

据财政部文献和法律信息网5日发布的公告表示,上述条例基于涉及外国税务主体的跨国商业模式持续发展的情况下发布。公告称 : “从事企业的外国纳税主体,或通过永续经营的企业开展活动,以实施其在印度尼西亚的税收和义务,需要法律确定性,”该网页引述。

新条例制定,永续经营企业是外国个人或实体在印尼经营或开展活动的一种商业形式,符合若干标准。 

第一,如果在印尼开展的企业是永续,或营业地被外国个人或实体用于开展业务或开展活动。对于双重避税协议的应用,符合标准但仅执行准备或辅助活动的业务不包括在永续经营业务的定义中。

此外,经营企业或通过永续经营的企业开展活动的外国个人或实体必须进行注册,以获得纳税人识别号码,注册纳税人识别号码的义务必须在个人或实体开展业务或通过印尼的永续经营业务开展活动时进行。

如果永续经营的企业停止在印尼的商业活动,则会取消纳税人识别号码。 税务总局可以根据应税商人或办公室的申请撤销增值税纳税人。据悉,财政部长条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条例于2019年4月1日规定并颁布。

(H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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