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萨 – 据新华社周二报道,中国在西藏自治区的文化遗产事务上投入了大量资金,2016 年至 2020 年期间,中国在该领域投入了 21.7 亿元人民币(1 元人民币 = 2,148 印尼盾)。
周一举行的自治区文化遗产工作会议称,这些资金专门用于支持区域文化遗产保护、考古历史研究、高质量博物馆发展、科学技术进步等领域。 (9/10)。
同周一,国家文物局与西藏自治区政府签署合作协议,加强西藏文化遗产保护和利用。
双方将共同推进西藏文化遗产保护利用改革,支持文化遗产保护利用改革创新、文化遗产资源保护管理等各领域文化遗产事务高质量发展根据协议,系统地保护文物古迹、考古研究、技术创新和人才培训。
2012年底以来,西藏共勘察登记各类不可移动文化遗产4468处,可移动文化遗产51万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