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尼民众担忧 妇幼福利法欠监督机制

(雅加达讯)印度尼西亚新近立法保障新生婴儿及母亲权益,并表明父亲同样有育婴责任
。不过,民众认为法律欠缺监督机制,也可能变相导致女性员工在职场面对劣势。
印尼国会下议院星期二(6月4日)一致通过《妇幼福利法》。法律意在整合现有条例,改
善婴儿出生后1000天内家长和婴儿的福利,以改善产妇和新生婴儿高死亡率,以及孩童发
育迟缓等问题。
根据新法,产妇如果出现一些特定病况并且能出示医生证明,产假可从三个月延长至最多
六个月。产假和小产后的事假也获得法律保障,这将防止雇主在产妇放产假期间解雇她们
。父亲陪产假顶限也从原有的两天增至五天。
新法阐明父母共同育儿责任
原有条例将养育孩童列为母亲的责任。新法阐明,这项责任由双亲共同肩负。
不过,据《雅加达邮报》报道,印尼民众对于新法能取得的成效持审慎态度。来自中爪哇
省、育有两名孩子的29岁妈妈伊娃认为,政府没有足够资源确保法律有效落实。她说,父

亲们有了更长的陪产假,但政府无法确保父亲在陪产假期间积极帮助妻子分担照看婴儿的
责任。
西爪哇省的30岁在职母亲娜蒂亚也说,法令没有说明违例者会受到什么样的惩处。
2008年至2010年的一项调查显示,印尼是世界上父亲最不懂得养儿育女的国家之一,大多
数男性在养育子女方面落后于女性。这可能是根深蒂固的重男轻女观念,以及在子女成长
过程中缺乏强调父亲角色所致。印尼政府希望改善这个问题,因为父亲积极参与养育子女
,有助于增强孩子各方面的能力。
妇女担心影响就业机会 吁政府提供就业歧视保护
至于新条例为产假提供法律保障,有受访妇女担心这可能影响她们的就业机会,以及产假
太长可能导致其他员工的工作量增加。
印尼妇女司法协会法援基金执行协调员科蒂文也对产假过长感到担忧。她说,这可能促使
雇主推迟女性雇员的升迁。科蒂文呼吁政府确保雇主不在招聘过程中和雇用期间歧视妇女

印尼全国防止对女性暴力委员会代表说,新法必须获得其他平权措施的支持,比如为女性
雇员提供教育,产假后重返职场才不会落后。
雇主同样认为,产假延长会对生意造成负担。印尼雇主协会劳动事务主任波布说:“额外
的三个月产假有可能对业界,尤其是雇用许多女性员工的企业带来不确定因素和新的负担
。”
印尼工商总会主席阿沙哈说,虽然可以理解婴儿出世后1000天对幼儿培育非常关键,但商
界也希望能维持生产力,因为运作不受中断对促进经济增长至关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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