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贿1.77亿人民币 中国工行原副行长张红力被判死缓

中国工商银行原副行长张红力受贿1.77亿余元(人民币),一审被判死缓。
央视新闻报道,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星期三(2月19日)一审公开宣判中张红
力受贿一案,以受贿罪判处张红力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
收个人全部财产;对追缴在案的张红力犯罪所得财物及孳息依法上缴国库,不足部分
继续追缴。
经审理查明,2011年至2022年,张红力利用担任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
、副行长职务上的便利,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贷款融资、职务安排等事项上提供帮助
,直接或通过他人非法收受上述单位和个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77亿余元

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张红力的行为已构成受贿罪。张红力受贿数额特别巨大,
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影响特别恶劣,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论罪
应当判处死刑。鉴于张红力到案后如实供述罪行,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大部
分受贿事实,认罪悔罪,积极退赃,赃款赃物大部分已追缴,具有法定、酌定从轻处
罚情节,对其判处死刑,可不立即执行。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公开信息显示,现年60岁的张红力毕业于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1989年9月获加拿大
阿尔伯特大学遗传学硕士学位,1991年获美国加州圣哥拉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
正式加入工商银行前,张红力长期任职于外资机构。他曾在惠普、施罗德、高盛工作
,并在2001年加入德意志银行,离开前,任德意志银行环球银行业务亚太区总裁、中
国区董事长。
2010年4月,张红力作为首位来自外资金融机构的高管,出任中国工商银行副行长。
工商银行属中管(即中央管理的)金融机构,副行长需经过中组部遴选。张红力的任
命被认为是当时中国金融领域高管人事选拔任命体制的突破和尝试。在金融危机结束
不久的背景下,工银董事会认为他熟悉国际金融市场,有丰富的国际银行管理经验。
张红力也在2003年至2013年间先后担任中国第十届和第十一届全国政协委员。
2018年7月张红力称因家庭原因,向工商银行董事会提交辞呈。过后很快加入私募股
权公司厚朴投资,成为联席董事长。他曾参与厚朴对海航集团的投资。
张红力涉嫌严重违纪违法,2023年11月被官方通报落马,去年8月被检察机关起诉指
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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