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加达(安塔拉通讯社)——印尼总检察长办公室于周六(4月12日)晚间宣布,南雅加
达地方法院(PN)院长穆罕默德·阿里夫·努里安塔(Muhammad Arif Nuryanta,简称
MAN)因涉嫌与雅加达一起棕榈原油(CPO)出口便利腐败案的豁免判决(ontslag)相
关的贿赂和/或贪污案件,被列为嫌疑人之一。
印尼总检察长办公室特别刑事犯罪调查局局长阿卜杜勒·科哈尔(Abdul Qohar)表示,阿
里夫在担任中雅加达地方法院副院长期间参与了此案。
科哈尔在周六(4月12日)晚间于雅加达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MAN涉嫌从律师MS
和AR处收受60亿卢比的贿赂,以干预判决结果,使案件获得豁免(ontslag)。”
他称,这笔款项是通过北雅加达地方法院年轻民事委员会成员WG(Wahyu Gunawan)
交付的,而WG据称是MAN的亲信。
科哈尔透露,目前检方正进一步调查此案,以查明MAN收受的款项是否流向其他方,尤
其是参与判决的法官合议庭成员。
该判决于周二(4月19日)由中雅加达地方法院腐败刑事法庭(Tipikor)作出,主审法官
为Djuyamto,合议庭成员包括Ali Muhtarom和Agam Syarief Baharudin。
科哈尔表示,目前正在传唤审理此案的法官接受调查,其中一名法官正在外地。
“调查组正主动联系相关人员。”他说道。
根据其行为,MAN被指控违反印尼1999年第31号法律第12条c项、第12条B项、第6条第
2款、第12条a项、第12条b项、第5条第2款、第11条及第18条关于根除腐败犯罪的法律
规定(后经2001年第20号法律修订),并援引《刑法典》第55条第1款第1项。
在此案中,获得豁免判决的被告为多家企业,包括丰益国际集团(PT Wilmar Group)、
绿宝石集团(PT Permata Hijau Group)和金光农业资源集团(PT Musim Mas
Group)。
在豁免判决中,法庭认定这些企业确实存在检察官(JPU)所指控的主要及次要违法行为
。
然而,合议庭法官裁定这些行为不构成刑事犯罪(ontslag van alle recht vervolging),
因此被告被免除检察官的指控。
合议庭还下令恢复被告的权利、地位、能力、尊严及名誉。针对该判决,总检察长办公室
已提出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