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加达讯】印尼与欧盟就对印尼进口生物柴油征收反补贴税的贸易争端案(DS618)于
8月22日由印尼政府胜诉。
世界贸易组织(WTO)专家组宣布,欧盟在多个关键方面违反了世贸组织《补贴与反补
贴协定》的规定。这一裁决表明印尼一贯遵守国际贸易规则。
贸易部长布迪(Budi Santoso)25日在声明中表示,这证明印尼始终遵守国际贸易规则,
并未如欧盟所指控的那样采取扭曲国际贸易的政策。
欧盟委员会在根据印尼政府向生物柴油生产商提供补贴、导致价格扭曲的评估结果而征收
反补贴税的政策上,也被认定违反了世贸组织《补贴与反补贴协定》。
根据欧盟委员会的说法,这些补贴通过印尼在生物柴油原料供应、出口税、出口征费以及
棕榈油行业参考价格制定等政策中体现出来。
世贸组织裁决三个考虑因素
第一,世贸组织专家组驳回了欧盟关于印尼政府指示企业以低价向生物柴油生产商出售棕
榈油的论点。欧盟委员会曾辩称,印尼政府对棕榈油行业企业下达命令,目的是为生物柴
油生产商提供低价原料,从而使印尼的生物柴油产业受益。
第二,关于印尼政府的棕榈油出口税和出口征费政策,世贸组织专家组认为这不能被归类
为补贴。
第三,欧盟委员会未能证明印尼生物柴油出口对欧洲生物柴油生产商构成实质性损害威胁
。此外,欧盟委员会还被认定忽略了影响该地区生物柴油市场动态的其他因素。
印尼在生物柴油争端中获胜
此次胜利是印尼政府、私营部门和国际法律专家通力合作的成果,彰显了印尼在全球市场
上公平竞争的能力。
部长布迪表示,印尼政府希望加强世贸组织争端解决机构,并敦促所有世贸组织成员在全
球不确定性下遵守基于规则的多边贸易体系。
贸易部将利用现有的外交和法律手段,确保欧盟妥善落实这一世贸组织胜利成果。
(美都新闻H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