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NTARA News,雅加达讯) – 伽查玛达大学能源经济观察家Fahmy Radhi 於7月28日认为,政府要撤销国内市场义务(DMO) 的规定只对煤炭企业者有利。反过来,撤销这个规定将增加国企国电的负担,所以,为了更大的利益,应该取消要撤销这个规定的计划。
政府计划撤销国内市场义务的规定是为了推动输出,以减轻经常账户赤字。计划撤销国内市场义务的规定,将在7月31日举行的内阁局限会议决定。
目前,根据能源与矿业资源部长2018年第23K/30号的规定,至少25%的煤炭产量必须售予国电;而能源与矿业资源部长在2018年第1395 K/30决定书,出售给国内电力的煤炭价格规定最高是每吨70美元。
Fahmy说,以每吨70美元的售价,企业者其实已经有利润。如果这个规定撤销,煤炭业者的利润会更高。
Fahmy 说,国内市场义务的规定只有25%的煤炭产量售予国内,而75%仍然能够以市场价格输出。
根据能源与矿业资源部的数据,2018年煤炭的产量约4.35亿吨,这样所有售予国内市场的数量是1.06亿吨。他说,2018年7月份煤炭的市场价格是每吨104.65美元,如果1.06亿吨的煤炭以市场价格出售,煤炭企业者将增加36.8亿美元的利润。反过来,国电公司的负担将增加36.8亿美元。所以,撤销国内市场义务规定,只有利於煤炭企业者,相反增加国企国电的负担。
Fahmy 说,从售价捐赠每吨2-3美元增加对国电的津贴,也不能抵销撤销国内市场纲领所造成的国电负担。
他说,国电增加36.8亿美元负担,而以捐赠每吨3美元,只能有12.8亿美元。这意味着,国电的负担差距是24亿美元。
Fahmy 说,在燃油和天然气涨价之际,在2019年计划电费不调高,还要实现电力效率100%和35,000兆瓦纲领,撤销国内市场义务纲领将增加国电的负担。(bh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