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人达尼就传播憎恨信息案被判 2 年监禁

法院驳回布尼上诉

Medcom.id    美都新闻网  11 月 27 日电 :     雅加达南区国家法院的控诉监察官,周一要求法官,将艺人达尼(Ahmad Dhani)判处 2 年监禁。与此同时,最高法院驳回电子信息法令违反案被告布尼提出的上诉。

据美都雅加达南区国家法院,周一继续开审有关艺人达尼涉嫌传播憎恨信息案,控诉监察官在控状中认为,被告达尼在网上传播憎恨信息,以报复雅加达特区前任省长钟万学的罪名成立,违反了 2008 年第 11 号和 2016 年第 19 号的电子信息法令,为此要求法官判处被告 2 年监禁。

与此同时,今天(27 日),最高法院驳回电子信息法令违反案被告布尼提出的上诉,这意味着检察官合法化对布尼做出判决。

据了解,去年 11 月,就有关违反电子信息法令案,法官在宣读判决词中表示,被告布尼对雅加达特区前任省长钟万学的演讲视频,在没有获得信息和通讯处的批准下,进行录制和修改,并在网上传播,违反电子信息法令的罪名成立,被判处 1 年 6 个月监禁,

尽管如此,法官却没有立刻下令扣压被告。判决词宣读后,因被告支持者表现的不满情绪,庭上一度呈现混乱局势,而被告辩护律师以判决不公平为理由,提出上诉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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