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加达实施电子交通违规惩 罚款可达75万盾币

美都新闻网 7 2 日电 雅加达交通警署,从本周一开始实施,包含四项新特征的电子交通违规惩,罚款可以达到75万印尼盾。

据美都新闻电台2日的报道,雅加达交通局司法执行处主任纳西尔总监周一表示,警方可通过该四项新特征,辨识出驾驶员的面孔,从而进行交通违规惩罚。

据报道,为了实施该新特征,警方在市内主要公路的10各地点设置了16台监控摄像机,违规的驾驶员,如不在限定的时间内接受惩罚,警方将吊销车子牌照证。 

纳西尔告诉记者说 今天71日,根据2009年第22号法令,有关违规的不使用安全带,电子设备的使用,雅加达市内单双号车牌,超速行驶等惩罚,将从201971日开始实施。

电子交通违规惩记录的所有交通违规行为将根据违规类型处以罚款,罚款最高为75万印尼盾。违规行为,包括违反交通标志和交通信号灯、单双号车牌交通规则、不使用安全带、开车使用手机、最高时速为40公里 /小时。

 

(H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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