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安统筹部长:

不能限制新闻报导的自由

【雅加达安达拉社讯】政法安部长马福特强调, 不准限制媒体新闻的自由, 包括新闻界所关注的“创作工作法案的综合法律草案”。

 

“这法规是为便利性质, 但怎么就反而限制新闻报道的自由,这是不行的,”他在办公室说。

马福特确保,将修正 《工作创作法规》内他认为包含限制新闻报道自由的一些条款。

“我们一定将修正法规。原则上,我们给人民机会提出及讨论问题, 不能限制新闻的自由,”他说。

 

这位前宪法院院长也与印尼新闻委员会交流, 同时请他们对《工作创作法规》草案,被认为限制新闻自由的条款,向国会 提出异议。

 

此前,很多方包括新闻界对《工作创作法规》综合法律草案,强烈的反应, 他们认为一些条款限制了新闻的自由。很多组织,其中包括独立记者联盟(AJI), 印尼电视台新闻记者协会(IJTI), 印尼记者协会(PWI)和新闻法律援助机构(LBH Pers)等,发表他们言论。

 

他们强调的是,《工作创作法规》除了管理投资领域, 同时也更新了1999年第49号法规关于新闻的内容。

 

上述被更新的条款即第11章和媒体公司资本有关的条款和第18章关于媒体公司的罚款额, 提升至4倍。(mk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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