蕾特诺在国际法院 就巴以冲突进行陈词

美都新闻网  2 月 23 日电  :我国外交部长蕾特诺于当地时间2月23日在荷兰海牙的联
合国国际法院,就联合国大会请求的关于以色列涉及巴勒斯坦人权行为的咨询意见进
行口头陈词。

蕾特诺强调,印尼不接受非法占领巴勒斯坦土地。鉴于占领的非法性质,以色列军队
的撤军必须无条件进行,无需谈判。以色列军队必须现在撤军。我再说一遍,现在撤
军!

蕾特诺还强调,国际法院必须宣布以色列整个占领是非法。我们还需要确保这种非法
情况结束。以色列无意尊重、甚至遵守国际法律义务,并引用以色列总理本内塔尼亚
胡的话说,“没有人能阻止我们”。这一点从加沙地带目前发生的情况就可以看出。以
色列在加沙的行动仍在继续,甚至延伸到拉法。

蕾特诺表示,看来近3万人死亡对以色列来说还不够,因为他们几乎要对拉法发动另
一次袭击,而拉法是向加沙提供人道主义援助的唯一门户。任何国家都不应被赋予对
弱国为所欲为的自由。这就是我们制定国际法的原因。

蕾特诺强调,印尼支持联合国大会向国际法院寻求法律建议(咨询意见)的努力,并
决心维护法律。巴勒斯坦人民决定自己命运的权利必须得到尊重。

蕾特诺指出,国际法院的作用对于维护所谓基于规则的国际秩序非常重要。国际社会

寄予厚望。我再说一遍,我非常希望国际法院能够为了正义和人道的利益提供良好意
见。各方都有集体道德义务,提供有关向法院提交问题的信息。

蕾特诺表示,本法院在其关于隔离墙(以色列在加沙修建的隔离墙)的意见中,以及
联合国安理会和联合国大会在其决议中不时重申以色列作为占领国的地位。以色列一
系列违反国际法,包括国际人道主义法和国际人权法规定的义务,导致这种占领得以
长期存在。

蕾特诺提出四项观点:

一,以色列的占领
占领从一开始就是非法的,而且仍然如此。 以色列不能以自卫为借口使用武力。这也
违反了必要性和相称性原则。这确实违背了禁止侵略这一不容违反的国际法准则。

二、非法吞并
作为占领国,以色列有法律义务维持其临时占领。以色列违反了这一规定,因为他们
试图永久占领以色列并吞并部分被占领土。根据法律,以色列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吞
并被占领土的任何部分。联合国安理会在其各项决议中重申了现有原则,即通过战争
获取领土是不可接受的。这是一项绝对原则,即使在合法战争的情况下也适用,例如
自卫,这当然不适用于以色列。以色列违反国际法的行为还不止于此,因为以色列宣
称耶路撒冷是“不可分割的以色列永恒首都”。这些行为不仅非法,而且严重损害两国
解决方案的前景。

三、非法定居点持续扩大
以色列驱逐本国民众并强行将巴勒斯坦人驱逐出其被占领土的政策违反了国际人道主
义法的基本规则。这一政策明显违反了以色列作为缔约国的《日内瓦第四公约》第四

十九条。以色列改变西岸人口构成的努力加剧了情况。这一政策表明了以色列对国际
法的无视,也表明其意图使局势不可逆转。

四、对巴勒斯坦的种族隔离政策
作为占领国,以色列有法律义务为巴勒斯坦人民的最大利益行事。相反,以色列通过
对巴勒斯坦人民实施不适用于以色列犹太定居者的军事命令来加强其长期占领。存在
专门适用于不同社会群体的单独法律制度是种族隔离政策,严重侵犯人权,特别是危
害人类罪。因此,种族隔离制度的延续显然是对必须遵守的国际法律准则又一次违反

(HAR)

You might also like

Leave A Reply

Your email address will not be publish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