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尼新条例留住外汇收入 外汇储备可增逾1000亿元

(雅加达综合电)从3月起,印度尼西亚规定矿业、种植业、林业和渔业等天然资源出
口商必须把它们所有的外汇收入留在印尼至少一年。当局希望借此把中央银行的外汇
储备提高800亿美元(约1074亿新元),并扭转印尼盾下滑的颓势。
印尼总统普拉博沃星期一(2月17日)说,他已签署上述新条例。他指出,出口商可
用外汇收入支付股息、税款、贷款和其他义务,也能用来采购原材料、资本品和其他
无法在印尼获取的材料。
石油和天然气出口商不受新条例影响。
普拉博沃指出,到目前为止,印尼的“资金大多存放在海外银行”。“我们必须为国家和
人民优化天然资源的收入,促进发展和国内货币流通,提高外汇储备,以及加强兑换
率。”
印尼经济事务统筹部长艾尔朗加说,矿业、种植业、林业和渔业去年的出口额达1660
亿美元,占印尼出口总额的63%。

旧有条例规定,外汇收入超过25万美元的矿业、种植、林业和渔业出口商,必须把出
口盈收的至少30%存放在印尼银行,为期至少三个月。
印尼矿业协会执行总监亨德拉说,受影响的采矿业者得知外汇收入能用于各种支付,
让他们能更好管控资金流动,都松了一口气。
印尼金融银行(Bank Danamon)经济师荷先娜则说,若允许外汇用于付款和支付营
运成本,留在国内金融市场的外汇未必能发挥百分之百的价值。
央行行长佩里星期一说,新措施带来的额外外汇收益可为国内融资注入强心针,协助
稳定印尼盾,并让金融体系趋稳。
印尼国会修法 鼓励非国企参与采矿
印尼国会星期二(18日)也通过采矿法修订案,让有意建设加工设施的采矿业者优先
获得经营许可。当局希望借此鼓励较小规模的业者参与开采,并为矿石供应提供保障

目前,只有国有企业能优先获得经营许可。
中小企业及宗教团体辖下的商业单位可优先获得指定采矿区的经营许可。个别政府企
业和私企也能优先获颁经营许可,它们的业务必须惠及大学的科研和奖学金等项目。
数座城市的1000多名大学生星期一示威,抗议大学可参与采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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