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政部长提议修订《社会组织法》 以加强监管

(安塔拉通讯社雅加达讯)印尼内政部长迪托·卡纳维安(Muhammad Tito Karnavian)
表示,为应对国内部分社会组织(ormas)日益频发的越轨行为,可能需要对2013年第
17号《社会组织法》进行修订。他认为,此次修订至关重要,旨在加强对社会组织的监
管力度和问责机制。
“我们看到许多社会组织的行为已经失控,可能需要建立更严格的监督机制,包括财务审
计等方面。”迪托周五在雅加达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他特别强调,财务透明度是评估社
会组织的重要标准之一。
迪托指出,社会组织资金流向和使用的不透明性可能为基层权力滥用提供空间。他重申,
社会组织本质上是民主制度的组成部分,保障公民结社和集会自由。但他同时警告,这种
自由不能被用于恐吓、勒索或暴力行为。“如果存在系统性违法行为且由组织下令,则该
组织可能面临刑事指控。”这位前国家警察总长强调。
迪托表示,1998年改革后制定的《社会组织法》确实以保障公民自由为导向,但一些组
织却滥用其地位,通过胁迫手段推行权力议程。“法律具有动态性,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
行修订。”不过他也明确,修订程序必须遵循立法流程,由拥有立法权的国会(DPR RI)
主导。“若政府提出修订提案,将提交国会审议决定。”
迪托还呼吁加强对个人和机构违法行为的执法力度,例如近期发生的焚烧警车事件必须依
法严惩。“刑事犯罪必须按司法程序处理,只有坚持法治才能维护治安稳定。”
近期,以社会组织为幌子的流氓行为已引发国会第三委员会关注。典型案例包括:人民协
商会议副主席埃迪·苏帕尔诺(Eddy Soeparno)指控某组织干扰西爪哇省Subang市的比
亚迪工厂建设,以及印尼人民团结运动组织四名成员焚烧警车事件。

You might also like

Leave A Reply

Your email address will not be publish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