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塔拉通讯社)人权部长纳塔柳斯·皮盖表示,政府计划修订2013年第17号关于社会组
织的法律(《社会组织法》),应从积极角度看待这一举措,以推动印度尼西亚的民主进
步。
皮盖在周一(雅加达)的书面声明中表示:“我认为,修订《社会组织法》的提议应从积
极角度视为推动印尼民主进步的努力,而非消极看待。”
皮盖指出,某些社会组织的活动引发了公众不安。他认为,应通过规范而非限制的方式解
决这一问题。
“原则是绝不能限制(打压工会),但确实需要规范,以确保社会组织的专业性和质量。”
他说道。
另一方面,皮盖认为2017年第2号关于修订2013年第17号《社会组织法》的政府条例
(Perppu)在制定时过于主观,影响了印尼的民主指数。
“我们谈论的是长期低迷的民主指数。印尼的民主指数从显著(突出)下滑至‘民主欺诈’,
部分原因正是《社会组织法》或2017年第2号政府条例。”他解释道。
因此,人权部长支持修订《社会组织法》以推动国家民主进步,并强调规范的重要性。
“修订的方向当然是为了扩大民主空间。我此前已多次向媒体呼吁修订《社会组织法》,
尤其是2017年第2号政府条例。”皮盖补充道。
此前,内政部长蒂托·卡尔纳维安回应国内一些社会组织的越界行为,提出修订《社会组
织法》的可能性。
4月25日(周五)在雅加达接受媒体采访时,内政部长表示修订至关重要,以加强对社会
组织的监督和问责。
“我们看到许多社会组织的行为失控。可能需要建立更严格的监督机制,比如财务审计。”
蒂托说道。
内政部长强调,评估的重点之一是监督机制,尤其是财务透明度。
“社会组织资金流向和使用不明确,可能成为基层权力滥用的漏洞。”他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