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加达讯)印尼国家警察(Polri)正在重新制定其示威执勤模式与标准,以使其更加人性化、
专业化,并符合1998年第9号《关于公共场合言论自由法》的法定要求。
国家警察副总长德迪·普拉塞蒂约警监周三在雅加达确认,此项改革正分阶段推进,其基础包括多
学科研究、公众意见以及海外比较研究。
此外,这一新方法立足于法治愿景和尊重公民权利的原则。
“在公共场所表达意见是一项宪法赋予的权利。因此,我们必须重新设计面向示威者的警务服务,
使其更具适应性、更富人情味,同时确保公共安全。所有调整都必须建立在研究、调研和公众反
馈的基础之上,”他表示。
德迪透露,2026年1月,一个专责团队将赴英国考察有关人群管控的《行为准则》(Code of
Conduct)。该模式包含五个阶段——从初步分析到后续整合,并为各级警员配套明确的“应做”与
“不应做”行为清单。
“赴英国开展比较研究至关重要,有助于我们了解国际最佳实践。我们希望确保一线所有执法行动
既符合国际标准,又充分尊重民众权利,”他说。
他还强调,国家警察并不急于仓促出台适用于全国的新规。
“我们将首先汇总来自民间社会、学术界以及海外比较研究的所有意见。这是我们对制定真正切合
实际、合理有效法规的承诺,”他表示。
与此同时,这位三星警监德迪还提到,国家警察内部关于示威安保的改革已在持续推进。
此前,示威管控流程多达38个步骤,现已精简为5个更具可衡量性的阶段,并与2009年第1号警察
总长条例所规定的“武力使用六阶段”以及2009年第8号条例中明确的人权标准同步实施。
他特别强调,对警察每一项行动实施分层级的评估机制至关重要。
“每位指挥官都必须汇报执勤进展,分析所采取行动及其影响,并进行最终评估。这是我们持续改
进的依据。如果人员不改变,整个组织就无法真正转型,”他说。
他表示,所有这些举措都是为了确保公共服务——尤其是示威安保工作——真正具备响应力、适
应性,并对社会产生直接积极影响。
“这正是警察总长所要求的转型精神,”他总结道。(w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