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加达讯)财政部长丝丽.穆尔雅妮发布了2024年第47号财政部长条例(PMK),有关出于税务目的获取财务资讯的技术说明。
该财政部长条例还赋予财政部税务总局巨大权力,以监控客户金融交易。

新条例也包括修订了2017年第70号财政部长条例中的内容,即禁止申报金融机构为拒绝提供金融帐户身分和文件记录规定的客户提供新的开户和交易服务。
根据8月9日(周五)援引的2024年第47号财政部长条例第10A条文规定指出:“申报金融机构不得为拒绝遵守第9条规定的个人和/或实体开设新的金融帐户;也不得为拒绝遵守第9条规定的旧金融帐户所有者开设与金融帐户相关的新交易。”

第10A条文参考了2017年第70号财政部长条例第9条文中关于金融帐户识别程序和文件的规定。该条规定指出,申报金融机构有义务对个人或实体居住国为外国司法管辖区的个人或实体拥有的金融帐户执行身分识别程序。
第9条第5款也确认,如果税务总局局长要求,获得或执行印尼语以外语言文件的申报金融机构必须提供印尼语文件的翻译。
同时,2024年第47号财政部长条例第10A条也强调,如果个人和/或实体或旧金融帐户持有人拒绝遵守鉴定程序的规定,金融机构必须执行禁止提供开立新帐户和交易服务的规定。
不可授与服务的交易包括存款、提款、转帐、开户或为银行客户签订合约。此外,为资本市场客户开设帐户、购买或转让交易,以及关闭新保单。
这项禁令也适用于在其他金融服务机构和/或其他实体等申报金融机构中持有旧金融帐户者的其他交易活动。
但是,该禁令的规定不适用于履行旧金融帐户所有者与申报金融机构之间为履行先前约定义务而进行的交易、关闭帐户或根据法律规定履行义务的交易。(KP–